根據《財政部關于編報2021年度行政事業性國有資產報告的通知》(財資〔2021〕1號)有關要求,在部計劃財務司財會資產處的部署和指導下,中心資產業務處全員參與完成了農業農村部直屬單位、派出機構、駐外機構等2021年度行政事業性國有資產報告的審核、匯總、分析工作,并在數據審核把關的基礎上,擬定了填報說明和分析報告,日前已按期將審核通過的匯總表數據、填報說明、分析報告等材料報送部計劃財務司審定。
資產業務處通過參與該項工作,進一步了解掌握了我部各單位資產管理基礎工作情況,對于提升資產管理服務水平具有一定的助推作用。